廢止「服務學習課程為畢業門檻」之規定。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4月3日臺教技通字第1132300661號函,「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倘為非課程而係學校之活動,則不應強制學生參加或設定為畢業門檻」。
二、於114年6月19日服務學習推行委員會決議通過「健行科技大學服務學習實施辦法第四條修正案」。
三、於114年11月14日校課程委員會「案由十六」決議通過。
四、112學年度之前入學日四技學生尚有學生欠修服務學習(目前三年級以上),於1141即日起廢止此畢業門檻(溯及既往)。
參考連結:https://budget.sa.uch.edu.tw/zh_tw/8/aa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