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日間部畢業離校程序相關注意事項,請查照轉知。
一、學生符合下列資格者,應領取學位證書:
1. 學士班學生:符合本校「學則」第43條各項規定者。
2. 碩士班學生:符合本校「學則」第54條各項規定者。
二、離校手續辦理與證書領取時間,請參閱附件。
※碩士班相關論文比對注意事項及辦理離校資訊等,請參閱教務處網頁--學生專區--碩士修業流程。
https://aa.uch.edu.tw/p/404-1010-1303.php?Lang=zh-tw#gsc.tab=0
附件一1132大學部畢業生離校及領證資訊.pdf
附件二1132碩士班畢業生離校及領證資訊.pdf
附件三1132碩士班辦理學位考試暨辦理離校須知.pdf
附件四中文數位學位證書發放說明.pdf